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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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学院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,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、决议和各类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学校各时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教育事业发展。其职责如下:
    一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各项规划和工作部署,制定本院各项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总结工作。
    二、教学管理工作 

    (一)常规管理
    1.开课计划管理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并上报开设课程,审核任课教师资格,并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。
    2.课表发放及课程调整。检查并下发本院课程表;审核、上报本院教师的调课、代课、停课申请单。
    3.考试管理。组织考试命题,实施期中、期末考试、考查,做好监考工作。
    4.学生成绩管理。负责本院所开课程成绩的评定、录入、核对,学生成绩的汇总、存档、查询等工作。
    5.学籍管理。做好本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。
    6.顶岗实习。组织、安排本院学生顶岗实习。
    (二)教学建设
    1.教学计划管理。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,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 2.课程建设。负责本院各专业课程建设工作。
    3.质量工程建设。负责本院特色专业、教学团队、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。
    4.教材建设。负责本院教材建设;做好本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、推荐,各学期课程教材的选用,与企业联合开发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等工作。
    5.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。对本院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,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,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;定期对本院教师进行专业培训。
    6.实践教学建设。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,制定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标准,提出本院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方案。
    7.教研室建设。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,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,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研究、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。
    8.教学资料管理。做好课程标准、课程教学计划、教研活动记录、听评课记录、成绩登记表、成绩汇总表等教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等工作。
    9.其他教学管理。根据学校各类教学文件及规章制度,制定本院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;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面对交校内外的各类培训,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加强管理。
    三、学生工作
    (一)思想政治教育
    1.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,结合素质教育及校风建设需要,研究本院学生的思想状况,及时了解把握其思想动态,作出综合分析,提出对策和建议。
    2.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及本系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    (二)学生管理
    1.日常管理
    (1)负责本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。
    (2)负责本院班主任的选聘工作,督促本系辅导员、班主任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、考核。
    (3)做好本院学生行为规范教育、养成教育、诚信教育等工作,配合学生处、团委开展校园文明督查。
    (4)做好本院学生的思想鉴定工作。
    (5)做好本院学生的报名、缴费、注册等工作。
    (6)做好本院学生的请销假工作。
    (7)负责本院责任区域的卫生工作。
    2.奖惩工作
    (1)负责本院学生评奖、评优及院级以上评奖、评优的审核、推荐工作。
    (2)做好本院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审核上报工作,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,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    (3)负责本院违纪学生解除处分的受理、审核及上报工作。
    3.做好本院学生综合考评工作。
    4.学生宿舍管理
    (1)组织学生学习宿舍管理制度,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。
    (2)做好本院学生宿舍的安排工作。
    (3)做好学生宿舍的内部安全、卫生、财产管理及检查评比等工作。
    (4)组织本院学生干部做好晚睡晚归纪律检查、登记工作。
    (5)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创建活动。
    5.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,做好本院学生的维稳、综合治理、安全、消防及法制教育等工作,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相关信息和材料,紧急情况同时报党政办公室。
    (三)专项工作
    1.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。负责做好本院新生入学接待、报到工作;落实入学教育计划,并做好本院学生入学教育、军训和毕业教育工作。
    2.资助工作。掌握本院贫困生相关情况,建立贫困生档案,做好奖助学金评审、助学贷款、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等工作。
    3.心理健康教育。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建立相关档案,配合学生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。
    4.校园文化活动。根据专业学习需要,组织开展本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。
    5.社会实践。配合学院团委做好本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。
    6.顶岗实习管理工作。负责对本院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管理。
    7.配合学校武装部做好国防教育、征兵等工作。
    四、党团工作
    1.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议、决定,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    2.通过院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和决定本重要事项;支持本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    3.加强本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,具体指导本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    4.负责本的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、分析本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    5.负责本党风廉政建设,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工作。
    6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    7.领导本系共青团、工会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。
    五、招生就业工作
    (一)招生工作
    负责本专业就业市场的调研,拟定本年度招生专业;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。
    (二)就业工作
    1.就业指导与教育。定期开展就业讲座,进行求职技巧培训;开拓就业市场,推荐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;组织学生参加校园供需见面会、招聘会。
    2.毕业生跟踪调查。进行市场调研,收集、上报本毕业生就业信息,收集就业协议书(劳动合同、就业证明),统计就业率;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,收集社会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评价原始材料。
    六、教职工队伍建设
    (一)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法纪法规和廉政警示灯方面的教育,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,关心教职工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。
    (二)负责本教职工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;协助做好教职工的聘用、考核、晋级(职)、奖惩和绩效工资填报等工作。
    1.负责本专业带头人(负责人)、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组织教师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,做好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人选的推荐工作。
    2.负责本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及各类评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。
    3.负责客座教授、兼职教师、校内外兼课教师选聘工作。
    4.负责本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工作,并做好新上岗的教职工、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。
    5.负责本教职工的纪律考勤工作。
    七、教科研工作
    (一)组织本各项教研、科研项目的初审、申报并做好跟踪管理等工作,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。
    (二)负责本教研、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、统计和存档工作。
    (三)组织本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。
    八、经费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
    (一)负责学划拨给本的各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、检查。
    (二)负责管理和使用本的办公场所、办公设备、实验(训)室,有权进行内部调剂,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时报修或申请更换。
    (三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,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和其他社会服务活动,活动及经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    九、负责本各类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移交等工作,做好本网站、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及党务系务公开等工作。
    十、完成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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